欢迎光临仙游县第二中学!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仙游县第二中学 >> 平安校园 >> 安全管理 >> 正文
仙游二中安全制度

仙游二中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各处室、各年级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保卫主任兼任。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义务消防队职责》、《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组建兼职消防队伍,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德育处负责组织每期至少两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加强兼职消防队伍技能训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保卫股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学校总务处、保卫股要根据实际需要,保障消防用水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正常有效,保证疏散通道不堵塞、被占用;及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任务,做到在室内装饰装修中不采用易燃易爆材料,规范装饰装修过程管理;强化用电线路、器材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禁止超负荷供、用电,禁止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规范煤气管道巡检,一旦发现泄露,速关阀门并通知专业部门维修。

5、加强校园防火安全行为规范管理。全校师生应做到不玩火,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损坏、圈占或遮压消防设备设施,不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危害消防安全行为,及时向老师或相关人员举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相关处室和人员处理;发现火警、火灾险情,迅速按规定拨打119报警电话;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消防标志;火灾袭来迅速自救逃生。

四、其他规定

1、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警、火灾。

2、学校发生火警、火灾,相关人员必须按通知迅速赶到现场,启动应急预案,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者按学校和上级相关规定处理。若触犯法律法规交由司法机关处罚。

 

 

 

 

 

 

 

 

仙游二中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一、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和案件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值班巡逻制度

1、对电脑室、财务室重点部位进行了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巡查。

2、对在校园内走动的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询问,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执行巡查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喝酒、睡觉、串岗。

4、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及时向保卫处汇报巡查情况。

5、巡查人员要做到仪表整洁、姿态良好、服从领导、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巡查工作任务。

6、对敷衍了事,违反纪律,甚至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三、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1、学校食堂有专人负责,并做到三证齐全。制定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2、实行购货索证制度,“三无”食品绝不进校园。

3、严把质量关,过期、腐败食品坚决销毁。

4、严把加工关,不做冷食及烧烤食品,熟食加工操作程序正规,蔬菜浸泡清洗干净,防止农药残留。

5、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无人时锁好门窗,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餐具定期消毒,随时搞好个人与环境卫生,消灭蝇、虫、鼠。

7、各种设施设备都有负责人。

8、单设煤气间,远离灶间。

9、有消防栓或足够的灭火器。

 

 

 

 

 

 

 

 

 

 

 

 

 

 

 

 

 

 

 

 

 

 

 

 

 

 

 

 

仙游二中安全检查制度

    一、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高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实做好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三、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分管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四、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各分管处室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五、学校安全检查内容有:

1、校舍安全

2、实验室安全

3、消防安全

4、交通安全

5、校外集体活动和生产劳动安全

6、饮食安全

7、体育活动安全

8、学生常见病防治安全

9、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10、防震减灾安全

   11、学校管理安全

   12、节假日安全等

六、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促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七、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每周一次。

 

 

 

 

 

 

 

 

 

 

 

 

 

仙游二中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妥善处理学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教师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师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故的界定

1、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并造成流血、缝针及其它严重后果。

2、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可能产生恶劣影响。

3、校园内各类贵重设备设施遭自然损坏、盗窃、人为破坏,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二、重大事故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是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

3、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

4、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

5、校长室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校长室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处理结果备案归档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三、对末履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人员的处理。

对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等情节者,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仙游二中安全隐患检查督办制度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警钟常鸣,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领导成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二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必查安全、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学生回家上学安全保障机制。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学生回家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隐患,较严重问题及时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除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会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电工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8、生活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食宿上的安危,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9、值日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一日的值日工作,把关好学生离校、在校时的人身安全工作,加强巡视,严防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同时要关注学生在校时的纪律,防止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0、各位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学生上学放学安全保护和子女生病护理等工作。

11、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参加保险。

五、学校保卫人员要在学生来校后加强门口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防止翻墙头进入校园,特别是中午放学至下午上课期间更要加强巡逻,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学校。

 

仙游二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地方,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到位,防止诱发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对短期内难以立即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安全。

二、对安全事故隐患的地方要认真制定隐患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人,搞好隐患动态监控。

三、对安全隐患整改迟缓的要批评教育,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四、负责督促安全事故隐患人员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五、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应追究责任。

 

 

 

 

 

 

 

 

 

 

 

 

 

 

 

 

 

 

 

 

 

 

 

 

 

 

 

 

 

 

仙游二中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一、学校应当每月、每季各一次对全校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按期向教育局未保办报送统计分析材料;

二、按照安全工作的要求,确定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按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全面加强信息统计,认真填报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材料,并开展统计分析,查找解决个性和共性问题,为推动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四、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

 

 

 

 

 

 

 

 

 

 

 

 

 

 

 

 

 

 

 

 

 

 

 

 

 

 

 

 

 

 

 

 

仙游二中安全岗位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照《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3%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资金,取消年级组学期评优资格。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傅仁明  林友雄(负总责)

副组长:岳剑平  蔡小平    

  员:颜如新  黄福胜   吴加容   毛建洪   王剑生

        校务成员  各年段段长、各班班主任

办公室主任:黄福胜

  员:黄新建  严天梅

二、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人。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由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在寝室里的安全工作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小卖部食品安全卫生由小卖部工作人员负责,售货人员为第一责任人。门卫安全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职工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类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责任。

(二)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三)工会主席: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后勤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四)办公室主任:是学校综合治理的组织者。负责学校综治档案和安全档案的建立,制订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师和家长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若因档案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则应负管理责任。

(五)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工作。若因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六)总务主任: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和食堂、餐厅等设施安全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各种设施,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发现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必须同安全办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七)教务主任:负责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中的学生安全,组织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落实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检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现安全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

(八)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课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了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要按时放学,不得提前或延迟放学时间,以确保学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防溺水,防雷击、防火等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拥挤,如有集会,班主任应站在楼梯口,组织学生上下楼梯,防止楼道口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比赛,劳动时,必须特别加强安全教育,同时要全程参与,不得擅离现场,学生在班级活动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九)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经常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调课、迟到、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十)其它岗位人员:

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工作人员须持“双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重地;生、熟食应按规定分开储存,并注意保鲜、保洁;食堂卫生、餐具应定时、定人进行包洁、消毒;严格进货渠道,物品出入库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混入其中。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坐班,严格出入门登记制度,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教学时间,学生无班主任批条,不得出校门;上学和放学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禁止在校内零卖和晒物;禁止滞留校外人员或学生在门卫室。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水电工:定期检查校内用电用水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用水。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值周行政:严格履行《值班工作条例》,到岗及时,责任落实,督促到位。如因失职、渎职出现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实验管理员:对有毒化学药品要加强管理,防止有毒药品被盗,造成中毒事故发生;教育并监控学生实验操作过程。

学生家长: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四、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全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当事人本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追究责任规定和要求:

1、上课时间出现学生打架斗殴等安全事故,由当时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2、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有学生或其家长投诉经查属实,由当事人负责。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全权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3、课余时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师、值日行政领导的责任,比例按343责任界线划分。

4、学生放学,班主任或当班教师要护送学生出教学楼。值班行政要负责学生安全出校门,如果出现安全问题,由当事人负责,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学生从校门逃出校外,追究门卫人员责任,班主任负连带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较坏影响,由当事人负责。

6、饭菜因工作人员疏漏,清洗不干净,做熟出卖,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元。出现食物中毒,视其情节经重追究后勤当事人责任,扣当事人工资20元。因个人原因(未做熟、未洗净、混入变质食物、食物入库后长期置放至过期、一次库存过多)造成财物损失,由当事人按成本赔偿损失。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责任,学校予以解聘。

7、学生就寝时间未到位,或中途离寝,应及时告知值日行政,直至落实去向。学生就寝时间未到位,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生中途离寝,宿舍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

8、在重大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教育教学活动负责处室和班主任负全权责任。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岗位空缺,导致安全事故按旷工计算,并追究赔偿损失。

9、学校干部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中,玩忽职守造成的责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资外,实施工作解聘。

10、在上级安全卫生检查活动中,因责任人工作不到位或失职,学校受到批评,由当事人、相应处室主任、分管校级领导负责。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领导和老师都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长应负领导责任之外,要根据事故的情节,发生的原因等,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按50%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由责任相关人员比例赔付----学生安全事故(责任当事人:班主任:政教主任:值班干部:分管校级领导:校长=40151515105  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的,按50%计算);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当事人: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校长=502015105)。

本制度从201411日起执行。如有条款与其它制度规定相悖者,以本制度为准。解释权归校长室。

 

 

 

 

 

 

 

 

 

 

 

仙游二中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的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仙游二中校园保安员管理工作规定

根据闽公综[2010]263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安员须参加保安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保安员须配备警棍、强光手电等必备防卫器械。

三、保安员值勤要规范,上岗时应着统一制服,文明执勤、言行规范,按时上下岗、交接班,不得在岗位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四、保安员工作职责:

(1)查验出入校园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2)在校园及其周围开展治安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3)在上、放学时段维护校园出入口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4)发现和制止发生在校园及其周围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

(5)配合学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6)收集、报告校园及周围治安动态和信息。

五、学校有紧急、特殊任务时,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调配。

六、未尽事宜,参考《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仙游二中来客来访登记制度

    一、门卫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办事,按时开门、关门。

二、门卫严格进出手续,非校内人员不得随意进校;示经班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的学生,不准出校门。

三、来客必须问清情况,非有事人员严禁进入校内。确有事必须进入校园人员的,必须问清其身份、事由,并作好登记。

四、未经学校允许,任何车辆不准放其进入校内。严格要求入校内的车辆按指定地点停靠,且不准鸣喇叭。

五、学校的教学设施、花草树木等,必须严格管理,如有嫌疑盗窃情况,门卫必须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听后处理。

六、全校师生及家属,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校园管理制度,不得在门卫室无理取闹。

 

 

 

 

 

 

 

 

 

 

 

 

 

 

 

 

 

 

 

 

 

仙游二中门卫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如下:

1、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

2、上课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

3、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

4、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填好会客单。

5、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6、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家长接待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

 

 

 

 

 

 

 

 

 

 

 

 

 

 

 

 

 

 

 

 

仙游二中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一、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思想觉悟,使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利用家长会、开放课堂、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三、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的设备设施,不损害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

四、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五、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的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教导主任和负责安全的行政人员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调解领导组主任。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职工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六、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督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所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七、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职工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职工。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八、对于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它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组成人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纳入年度考核、调离工作岗位、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仙游二中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消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分管副校长林友雄为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保卫处颜如新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三、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类别、性质、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20”,并向卫生防疫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他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他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仙游二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县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

 

 

 

 

 

 

 

 

 

 

 

 

 

 

仙游二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禁止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仙游二中值日行政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使行政带班值日工作落到实处,从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的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地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安全管理

1.维持学生上午、下午及晚自修进校、放学离校秩序,注意学生在校门口出入的交通安全。

2.做好校园日常巡视,制止学生在上课或自修时段在校园闲坐、溜达,制止学生攀爬栏杆、翻越围墙,维护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稳定。

3.督促门岗履行工作职责,制止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擅自进入校园,制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来校上课。

4.妥善处理校园偶发、突发事件,并做好初步处理以及相关记录以及汇报等工作。

教学监管

1.      巡视教室,了解教师课堂教学及督修履行职责情况,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2.了解教师的教学常规,督查老师是否带教案进课堂,对备课不充分、上课不认真、课堂教学或自修秩序混乱的老师,及时进行劝导,并做好记录。

规范督导

1.      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仪容、仪表及习惯养成进行检查、教育。

2.      对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乱倒垃圾、攀折花木以及踢打墙壁、门窗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公物损坏的,责成其照价赔偿。

工作流程

1.      早读开始前20分钟:在学校大门督查学生上学情况;巡视校园。

2.上课及晚自修时,组织巡视教室,了解教师课堂教学及督修履行职责情况,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听课教师进行如实登记。特别是晚自修期间,组织保卫人员到大操场及阴暗角落巡查,预防意外事故发生。行政值日应到晚上930时,才能离岗。

3.. 必须佩戴值日袖章,以方便师生汇报情况并进行及时处理,负责当日重大活动的记载,并做好相关组织与协调工作。

4. 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对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人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重要问题及时上报,不得推诿拖延。

5.如实填写值日记录,为学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